学院下属各系(部、中心):
为做好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客观评价教职工的工作实绩,认真检查2023年度完成岗位任务的质量与数量;
2.综合考虑日常出勤、岗位履责、同行与服务对象评价等因素,激励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3.2023年度考核与2019-2023年岗位聘期考核统筹开展,不重复组织。
二、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工,含人事关系在学院的博士后、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
1.专任教师:重在考核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课堂教学质量、教书育人和岗位聘约年度进展情况;教授需考核承担本科生教学课时情况;研究生导师需专项考核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职情况。
2.党政管理人员:重在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德育教师还须开展师德师风考核。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重在考核思想政治表现、服务教学科研的态度、业务技术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4.博士后人员:重在考核思想政治表现、科学研究进展情况。
5.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重在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2024年1月5日前,教职工完成个人年度总结,专任教师和德育教师开展师德师风自评,并登陆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提交《年度考核登记表》。
2.述职考评:2024年1月11日前,各系部组织教职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述职、民主评议;专任教师及德育教师师德师风由所在教工党支部通过教师互评、群众测评等形式进行评议。
3.结果备案:2024年1月12日前,各系部在教职工《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考核表》上填写考核档次以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并反馈给教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连同本系部《信息学院教职工考核档次备案表》纸质版交学院办公室,《信息学院教职工考核档次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t@mail.hzau.edu.cn。
四、指标分配
序号 |
系、部、中心 |
优秀指标数 |
师德优秀指标数 |
1 |
计算机科学系 |
4 |
8 |
2 |
大数据科学系 |
3 |
6 |
3 |
公共计算机教学部 |
1 |
2 |
4 |
生物信息系 |
3 |
5 |
5 |
人工智能系 |
3 |
4 |
6 |
数学与统计学系 |
10 |
17 |
7 |
服务支撑(行政、思政、实验) |
5 |
2 |
合计 |
29 |
44 |
注:年度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师德年度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教师年度考核优秀必须是师德年度考核优秀。
五、有关说明
1.新入职人员来学校工作不满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本年度校内岗位调整人员原则上由新单位负责考核,在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两个月者可结合原单位对其工作表现的评价进行考核。
2.学院领导班子“双肩挑”干部,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挂职、援派、驻外、派出学习培训人员,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接收单位的意见后,综合考核。
3.病假、事假、非学校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考核档次备案表》中的备注原因。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4.全年旷工5天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经教育不改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5.教授未达到学年度最低课时要求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6.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人员,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凡出现《华中农业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所列的“负面清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年度师德考核等级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华中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