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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2018级本科生开展暑期毕业实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0 发表者:王立金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落实毕业实习必修教学环节,帮助学生接触生产、了解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激发敬业创新精神,现将2018级本科生暑期开展毕业实习安排如下:

一、实习对象

1.2018级全体本科生

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本学期第11-14周已完成4周校外实习,暑期实习不再作统一要求。

二、实习周期

每人实习不得少于4周,集中于710-825日进行。

经学院审核签约、具备学分互换条件的实习单位,可将毕业实习周期延长至6个月及以上,学生可申请在实习单位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三、实习形式

(一)自主分散实习

1.实习单位的实习岗位须与专业相匹配,且为公开的统一实习招聘。

2.学生提交《华中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公示分散实习学生名单。申请材料有造假情况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二)校外集中实习

1.学院根据学生专业与实习基地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实习地点,配备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和校外实习指导老师“双导师”。

2.实习期间,由“双导师”共同负责学生实习指导工作。学生需按照实习单位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实习,并根据实习内容填写《实习日志》。

四、时间安排

1.610日,学院发布开展毕业实习通知。

2.62117:00前,学生提交自主分散实习申请,624日各专业审核并公布自主分散实习名单。

3.628日左右,学院统一安排并公布集中实习名单。

4.72日前,学生自愿协商,经学院备案同意后,调整集中实习地点。

5.71116日左右,集中实习学生分批出发。分散实习自行安排。

五、实习总结

1.实习结束时,学生提交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考核登记表等实习材料。分散实习的学生,返校后需要进行8分钟左右集中答辩。

2.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要求,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现场表现、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参考校外指导教师评价等对学生进行考核。实习成绩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定。

3.实习结束后,学院开展实习优秀先进个人和优秀团队评选。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华中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2021610

华中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