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5-09-11 发表者:辛西 浏览次数: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华中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实行)》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推免工作,制定政策、实施监督和审核。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张红雨

组 员: 徐勋光 孙超 李国亮 高俊祥

秘 书: 程心瑛 杨倩

二、推荐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修满大学前三年规定学分,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前35%以内;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优先条件: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1.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

2.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获学科竞赛类或学术成果类课外学分累计达5个以上(含5个);

4.获“校三好学生标兵”称号;

5.连续三年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6.获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本科组)、电子设计以及“挑战杯”等全国性竞赛中荣获国家级奖励。

(三)直选条件:符合基本条件第(1)、(3)款规定,以及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前50%以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获得推荐资格:

1.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被SCI、EI、SSCI、A&HCI或CSSCI收录(第一作者);

2.获“ACM”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获中国赛区银奖(队长)、“IGEM” 国际遗传工程机器设计竞赛金奖(队长)、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含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队长)及以上奖励;

3.获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创业计划竞赛获全国银奖及以上奖励(主持人);

4.获全国“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称号。

三、推免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请

学院于2015年9月12日下午召开2012级学生推免工作动员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专业

地点

15:00

计科专业

逸夫楼C314会议室

16:00

生信专业

逸夫楼C314会议室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2015年9月14日-9月15日(截止下午17:00)内向学院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地址:http://yjs.hzau.edu.cn/zsgz/)及相应证明材料。

联系人:程心瑛,逸夫楼C302信息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二)推荐名单

信息学院遴选工作小组于9月16日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三)填报志愿

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考生登录”进入“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可报考次数与可报考单位及专业数以“推免服务系统”当年说明为准),达到报考次数未获得录取即失去免推机会。

四、奖励政策

1.来源于本校和其他985、211高校专业GPA排名前5%的免推生和省属一本院校专业前3%的免推生,报考我院者,学校奖励1万元/人;

2.来源于本校和其他985、211高校的免推生,报考我院者,学院另行奖励5千元/人。

五、说明

本细则即日起即时生效,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

华中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