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苏华超等四人院级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09-11 发表者:辛西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截止9月6日,苏华超、刘捷、徐垚、丁晓东四人未按时返校,同时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按照《华中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日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给予苏华超、刘捷、徐垚、丁晓东四人院级警告处分,并告知家长。对逾期未返校且未履行手续的学生,学院将报送学校处理。

如有异议,请于2个工作日内向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7-87286876

联系邮箱:coi@mail.hzau.edu.cn

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