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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举办“民法总则亮点解读”主题图片展

发布日期:2017-06-06 发表者: 浏览次数:

(文|通讯员吕静怡)6月2日,信息学院一楼大厅,上下楼的同学稍微留心,会发现大厅的宣传栏又换了新貌,“民法总则亮点解读”主题图片展悄然面向师生展出。

本次展览共展出6张大开竖幅海报,主要针对《民法总则》中的11个关系到民众切身利益的条款亮点进行图文介绍,包括胎儿有继承、接受、赠与权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为8岁,虐待孩子的父母要被替换,成年人可协议确定监护人,民政部门可担任监护人,居委会被赋予法人资格,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诉讼时效改为三年等,旨在营造依法治校、人人知法的浓郁氛围,增强师生保护自身与他人权益的法律意识。据了解,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施行。

图片展吸引了众多师生驻足观看。计科1601班曹美林说:“《民法总则》展贴近百姓生活,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加到位,总则111条、127条注重网络个人信息、虚拟财产的保护,这为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对我们专业更有信心了。”计科1603王宇佳说:“虐童现象令人心痛,民法总则规定可以撤销监护人大快人心,这能给那些受侵害的孩子们以更多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