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管理

关于给予荟五546等3间寝室学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09-18 发表者:刘洋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9月15日,生保部进行卫生检查时,发现个别寝室存在使用违规电器的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安全用电方面(3间):

寝室号

班级

存在问题

违纪人员

荟五546

生信2202

电热锅*1

李恩龙

荟五682

计算机类2203

电热锅*1

江煜铭

荟五661

计算机类2306

电热锅*1

刘懿轩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规定》第五条和《华中农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本着批评教育的态度,经研究,给予以上同学和寝室院级通报批评处分,责令相关同学9月20日前填写《本科生寝室安全卫生整改情况报告单》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评选办法》,取消以上同学本学年度评奖评优资格,望全院同学引以为戒。

如有异议,请于3个工作日内向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7-87286876


信息学院工作办公室

202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