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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接收转专业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17-12-04 发表者: 浏览次数:

信息学院接收转专业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信息学院2017年12月4日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其他学院研究生转入我院的过程管理,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理由充分、证据确实、以生为本;

2.严格控制、从严管理、审慎处理;

3.维护教育公开、公平、公正。

二、申请时间应在入学后一年内。

三、转专业申请及审批流程:

1.研究生填写《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申请表》,提供转专业相关佐证材料,如成绩单、情况说明、获奖表彰证明、科研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专家推荐信、医院证明等。

2.原导师签署意见;

3.拟接收导师签署意见;

4.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

5.学院考核,组建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若干导师为成员的考评小组对申请者进行专业考核和心理测评,考核合格后签署意见;

6.报研究生院审批;

7.学院办理接收手续。

四、本规定由信息学院研究生教务办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学院

2017年12月4日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申请表》:/wcs/Upload/201712/5a2511775f5e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