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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开展 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评估与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5 发表者:辛西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课程建设是加强专业建设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12月-2015年1月开展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评估和新一轮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评估认定工作

(一)范围

2012年立项建设的校级重点建设课程;2012年以前部分尚未认定为校级优质课程的课程。

(二)程序

1.项目自评。立项项目按照《华中农业大学优质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评工作。自评达到校级优质课程标准的,填写《华中农业大学优质课程评估申请书》,并将课程基本信息和课程教学资源进驻华中农业大学课程中心(http://course.hzau.edu.cn);未达到校级优质课程标准的,提交延期评估申请书,说明延期理由,学院负责组织检查。不提交评估申请书和延期评估申请书的项目,学校将视情况予以终止。

2.学院审核。各学院(部)按照《华中农业大学优质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对申报课程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15年1月9 日前将《华中农业大学优质课程评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报教务处,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3.学校评审。学校于1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推荐的课程进行现场评估。

4.结果认定。经专家评审,重点建设课程达到校级优质课程标准的认定为“华中农业大学优质课程”,并颁发证书。

二、2014年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立项工作

(一)立项范围与建设内容

1.主要立项范围。新专业核心课程,传统文化类通识课程,积极开展慕课或翻转课堂的课程。

2.主要建设内容。围绕华中农业大学优质课程评估指标体系6大项,16要素进行建设。

(二)申报条件

原则上要求申报课程师资力量较强、建设基础较好、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较高,至少有3年以上开课实践,经过1-2年建设可达到校级优质课程建设标准。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必须是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主持。

(三)立项程序与资助

1.学院推荐。学院(部)组织专家推荐,于2015年1月9日前将《华中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申报表》纸质版一式5份报教务处,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2.学校评审。学校于2015年1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拟定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项目予以立项。

3.经费支持。对立项重点建设课程,学校给予每门课程1-2万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加强教学“软件”建设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及考试方法改革等。

三、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本次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评估和立项工作,积极鼓励教学水平高、教改成果显著的教师开展课程建设与改革。

(二)各学院(部)要科学规划课程建设,认真总结课程建设中的经验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培养教师队伍,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学手段,不断提升课程教学实效,逐渐形成一个高质量的优质课程群,实现教学资源共享。

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主页教师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王立金 电话:87280917 E-mail:abc@mail.hzau.edu.cn

华中农业大学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