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校发[2015]162号)以及《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校发[2012]149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信息学院2016-2017学年度“三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向东 张红雨
副组长:孙 超 徐勋光 李国亮
成 员:徐小霞 宗明绪 潘锐 詹慧光 白天宇 孙光宇
2014—2017级各班班主任
二、评选对象
1.国家奖学金:2014年-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2014年-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生
3.国家助学金:2014年-2017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生
三、评审有关说明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三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宁缺勿滥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班主任老师要科学引导、密切监督、严格把关。
2.各班级要做好“三金”评选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具体评选方案见附件,统筹安排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名额,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享受。
3、学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相应的荣誉称号,但只能获得其中金额较高的奖学金。
4.本学年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进行评选。
5.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将直接打入获奖学生的中国银行卡,银行卡遗失或损坏的同学请尽快办理。
6.评选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与以下老师联系:
潘锐:027-87286876,15972008872
宗明绪:027-87286876,15387149892
举报邮箱:coi@mail.hzau.edu.cn
举报电话:027-87288636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附件一:国家奖学金
附件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附件三:国家助学金
附件四:贫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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