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为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遴选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选拔、择优推荐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办法
(一)遴选通道
“推免”指标按序次指标和参选指标两个通道进行遴选。
序次指标根据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四舍五入取整)分配到各专业,由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申请。审评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后,依据学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遴选。
参选指标不分配到专业,由具备参选条件的学生申请。审评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学生进行成果鉴定答辩,根据得分标准(见附件1)进行综合赋分,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遴选。
前序学生放弃申请或被取消资格时,后序学生递补遴选。
(二)成绩算法
1.序次指标学业成绩
生物信息学专业学业成绩= GPA折算分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业成绩=GPA折算分
计算机类专业学业成绩= GPA折算分*80%+CSP折算分*20%
本专业GPA第1名折算分100分,第n名学生的折算分 =(第n名学生GPA/第1名学生GPA)* 100。
CCF-CSP认证500分折算分100分,第n名学生的折算分 =(第n名学生CSP/500)* 100。
2.参选指标总成绩
总成绩=GPA折算分*60%+综合分*40%
综合分满分100分,加分标准见附件1《2024 年信息学院本科推免综合加分细则》。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CET-4成绩合格(小语种学生达到本科毕业相关要求),大学期间所修课程(转专业政策要求转入下一年级的,不计转入前学期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35%(新疆和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放宽至前45%)以内。
(二)参选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参选资格。
1.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序次指标数*1.5”(取整)以内。
2.大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以华中农业大学教师或学生本人承担的课题为依托的学术论文(以2024年9月1日前出版或有正式录用通知为准),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华中农业大学。
3.大学期间获“ACM”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中国赛区银奖(队长)、ASC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一等奖(队长)、“iGEM” 国际遗传工程机器设计竞赛金奖(队长)、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队长)、大学期间参加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得Outstanding Winner,Finalist(队长或主持人)及以上奖励。
4.大学期间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二等奖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家银奖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银奖及以上奖励(主持人)。
5.获全国“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称号。
6.学院“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条件。
(三)优先条件
序次指标通道出现学业成绩并列时,依次比对GPA排序、课程平均分、CET-6成绩、CET-4成绩。
参选指标通道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比对GPA排序、综合分、课程平均分、CET-6成绩、CET-4成绩。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如有异议,申请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领导小组提出,由领导小组受理,集体讨论、复核,并公布处理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复核、审定。
(二)通过初选的学生,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推免生工作组审定。
(三)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进行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严肃查处。
(四)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系)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全院通报批评并上报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附则
(一)申请人经审核获得推免资格后,不得以就业、出国等任何个人原因放弃推免资格,学院将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和出国相关证明等。
(二)本办法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试行过程中,学院领导小组有权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正、调整、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三)本办法自信息学院本科生2021级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若学校后续发布相关文件,以学校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