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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国际交流奖学金优才计划(试行)

发布日期:2018-03-24 发表者: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为推进实施学校国际化战略,为了推进我院研究生招生的多元化,提高本科生、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我院拟启动“信息学院国际交流奖学金优才计划”,计划参考兄弟学院的做法,将对于优秀拔尖学生进行特别资助。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境外教育、科技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或实验室等机构进行1-6个月左右的以外文为交流语言进行的专业相关课程研修项目。

具体办法为:

(一)资助对象:

1、已获得我院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籍或获得推免我院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生,经导师推荐同意,赴境外学习交流1-6个月左右。费用由学生、学生导师和学院共同筹措,费用包含单次往返机票、签证、住宿、交通、伙食、医疗保险。学院承诺支持学生参与交流,资助额度最高为总费用的50%(上限不超过20000元),其余部分由学生和/或导师支付。

2、我院在籍在校学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参加境外国际会议或者短期出国交流项目(1-6个月)。费用由学生个人和学院共同筹措,学院根据项目类别和执行情况,给予奖励资助,资助额度最高为总费用的90%(上限不超过20000元),其余部分由学生和/或导师支付。对于参加境外国际会议的学生,原则上要求获得所参加会议的墙报或口头会议报告资格。

(二)资助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外语水平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4、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5、受资助学生不能违反学院、学校相关规定,并最终成行,因各种原因未成行学院都将收回相关资助。未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者不给予资助。

(三)选拔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学院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采取“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方式进行,优先考虑资助在境外教育、科技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或实验室等机构交流学习三个月及以上的学生。

(四)交流成果

1、受资助学生回国以后,需要提交报告、总结,汇报交流学习的成果,作为完成交流项目的部分要求。

2、对于在境外交流时间为1个月或以上的学生,如果取得交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实验室的成绩、成果,经学院审核,可以认定相关成绩、成果为课外学分或暑期实习学分。

(五)报名截止日期

2018年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根据学院的经费预算范围内,先到先审核。审核通过者将获得资助。

(六)附则

本计划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办公会议,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办公会讨论决定。

信息学院

2018年3月

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

/wcs/Upload/201803/5ab8170331975.doc